第 51 章(2 / 8)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莫默关掉手机,看周围同事还在唉声叹气,说道:“总秘说他尽量提前回来。”
  顿了顿,道:“我们呢,做好秘书的工作就行,毕竟老板也没有朝我们发脾气,对吧?”
  同事们倒也都是同意的,只是还愁眉苦脸:“但就是,老板冷脸的时候,气场太强大了……一靠近,就觉得——”
  几人对视,异口同声道:“好吓人啊!”
  莫默盯着同事们说完这番话,心说,嗐,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也就只能嗑嗑cp,老老实实工作了。
  能够直面老板冷脸的人,莫默发自内心地觉得对方是个勇士——而沈河,那就是勇士中的勇士!
  ==
  能够直面严永妄冷脸的,除了沈河外,还有一号人物。
  朝灵犀对于严永妄的冷脸接受得非常自然,刚接触之初,一点都不害怕,甚至可以说是死皮赖脸地凑上来,亲亲热热地说话。
  而一旦转换身份,变为“朝倦”,女儿的冷脸更是要比儿子的冷脸好看一百倍!
  因为女儿生气的时候,眼帘低垂,睫毛浓密,小扇子似的,目光冷冷,神情倦倦地打量人。
  是一种带着厌世的感觉,超脱凡尘,飘飘渺渺,但又因为她望人时,瞳孔极亮,就让人觉得像是神女落在凡间,沾染了烟火气。
  他喜欢她笑,也喜欢她不笑。
  总之,朝灵犀喜欢无论什么样的自己的孩子。
  ……
  他的一腔喜欢,热烈、温存。存在冷漠的外壳中,溢出火山般狂热的温暖。伸手去触摸,几乎能被灼伤。
  他太过爱,爱严永妄,爱朝倦。
  爱他冷漠看人时,那张与他相似的脸,漂亮而威严的容颜,天生矜贵,居高临下,气质凛然。
  爱她笑起来时,春暖花开,桃花眼、粉嘴唇,嫌弃人时明亮的眼眸。一笑就温柔,不笑就冷淡,是个标准的美人模样。
  ……
  而朝灵犀从一开始就知道,父母对孩子的爱也许是毫无缘由,出自血脉亲情,但孩子对父母的爱不一定如此。
  更别说,他只是个迟来很久的父亲。
  他长久地凝视着室内摆放的那一捧干花,向日葵,灿烂的明黄色。
  他曾经在遥远、长久的岁月以前,穿着明黄龙袍,眼角眉梢带着冰冷戾气,望着天下。
  属于他的天下。
  曾是花团锦簇长大的皇子,拥有人世间极致的富贵,似牡丹,似云华。
  锦绣堂皇、朱玉金粉,对他来说不过如此。
  他曾脚踩金砖、曾荒唐丢玉,在皇宫中,握着进贡来的南珠,贪玩地丢进池水中,美名曰要喂鱼。于是价值连城的南珠,就这样被他倾倒在池中,与金红游鱼相伴。
  他穿过雾云般柔软细腻的丝绸,价值千金,因好玩而撒上墨水,胡乱作画,毁过不知道多少匹绸布。
  他的人生熠熠生辉,从初时,便是人世间独独的那一株最艳丽、灿烂的花。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