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反骨仔(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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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文献,又是这样人。
  林鹤只是不理,做势就要往夜总会里走去。
  朱文献急忙站起身来:“朱文献愿认前辈为主,只求跟随在前辈身边尽犬马之劳。”
  林鹤脚步停顿,沉了沉说到:“也好,今晚你便与我同行,只要过了今晚你还愿跟在我身边,我便收下你这奴仆。”
  低着头的朱文献眼中一抹狠色,脸上却挂着笑。
  “都听前辈……主人的。”
  林鹤如何不知道朱文献的心思,抬脚迈开,直往挂着“夜时尚”招牌的茶色大门里走去。
  林鹤来这里,是为了找那红毛混混高冰。
  修仙五千年,林鹤很是清楚,有些隐患,越早灭了越好。
  林鹤留了一道仙灵之气在高冰体内,方圆三里之内,都可感应的到,这也是如今林鹤只在筑基初期,若是达到通玄之境,便是百里之外,只要有林鹤预留的仙灵之气,任何行踪都可轻松掌握。
  当然若是入了神海,凝聚神念,根本不需要仙灵之气,林鹤想要找到一个人,不过神念一动之间的事。
  如今的实力,还是太弱了。
  林鹤迈步走进茶色玻璃大门,早有旗袍开着高叉的迎宾小姐满脸微笑走上前来。
  不等林鹤开口,朱文献已经快步走上前来,抬手把迎宾小姐赶到一旁去了:“主人怕是看不上这些庸脂俗粉,我常来这夜时尚,还算熟悉,不如我帮主人物色几个?”
  林鹤终于正眼看了朱文霞一眼,然而双眼之中满是冷意。
  “你是要替我做决定?”
  本以为拍对马屁的朱文献抬头看到林鹤的双眼,一瞬间冰冷之意侵入骨髓,整个后背登时湿了一片,身子僵硬的摇着头,再也不敢多说一句。
  “再有下次,我会把你的头拧下来。”
  林鹤转身继续往里面走去,朱文献如一只没尾巴鹌鹑一般低头跟在身后。
  林鹤径直上了二楼,在一处包厢外站定身形。
  红毛高冰就在里面。
  林鹤示意朱文献上前敲门,朱文献终于缓过一点精神来,挺了挺身子大步上前,抬起手来就往门上大力敲去。
  包厢门应声而开,一张刀疤脸看了出来。
  “找谁?”
  “不找你。”
  林鹤冷然一声,越过朱文献径直走进了包厢。
  刀疤脸在夜时尚看场子有些日子了,还从来没见过就这样堂而皇之把他当做空气丢在一旁的人。
  实际上从他多年以前脸上有了这道刀疤之后,这种无视他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小子你找死。”
  刀疤脸终于反应过来,抬手就往林鹤脖颈抓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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