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1 / 2)
暂时叫快手:【为什么夜翼的内心独白这么文艺?被亚马逊人摔在沙滩上怎么就扯上第一性和第二性还有同工同酬了?迪克根本不是这样的!他脑子里除了情情爱爱和自己的屁股以外什么都没有!杰鸟我知道你很文艺,但别给迪克加设定好吗? 】
唐娜:【贴贴不够!我要更多姐妹贴贴!还要性转迪克和神奇女侠一起泡温泉!以及,我觉得迪克性转后至少应该有e杯,你写c杯太保守了。 】
魔女不会倒着念咒:【为什么夜翼要被绑在魔法旋转木马上,一边转一还边被反派用充气锤子打屁股?杰森你不会是写串了吧?这个反派是哈莉吗? 】
杰森痛苦地呻吟一声,把脸埋进手臂。
简笑得幸灾乐祸,终于有人明白她早年的痛苦了。她拍拍杰森的肩膀,放他去面对金主们,自己半躺在沙发上,想找个轻松的剧看,放松大脑。
这时,简手机震动了一下,新消息跳出来:
红罗宾:【[附件:迷失在巷尾的枪声_初稿.docx]】
红罗宾:【刚整理旧文件找到的,是大红以前写的侦探小说,大概是他20岁左右?他本来想偷偷出版,但被编辑打了回来。我觉得写得不错,你可以“鉴赏”一下。千万别告诉他是我给的,而且家里所有人都背着他读过这本书了,这个所有人是包括布鲁斯和阿福在内。 】
红罗宾:【[加密云盘链接] ,密码:flashback of redhood】
红罗宾:【可以把这个当作是我的咨询费。里面是我整理的我和芭芭拉所有有关杰森的照片、视频什么的,从他偷蝙蝠车轮胎开始到现在,什么都有~ 】
简的眼睛亮了。她偷偷瞥了眼还在与金主们奋战的杰森,回复了个收到的表情包,迫不及待的点开附件文档。
文档足有三百多页,标题是《迷失在巷尾的枪声》,作者署名jt 。开篇第一段就抓住了她:
“哥谭的夜晚闻起来像一块被雨水泡发霉的旧抹布,摩天大楼洒向地面的光在积水里破碎成五颜六色的油污。橱窗里欢笑的人偶和巷子深处蠕动着的、比老鼠更不堪的东西……莱恩不需要灯光也能看清这一切,他的眼睛早在许多年前就习惯了这种黑暗,或者说,黑暗早就成了他瞳孔的一部分。”
简屏住呼吸,继续往下读。
故事的主角是个叫“杰克·莱恩”的私家侦探,前gcpd警探,因为不肯同流合污而被踢出警局,现在在犯罪巷边缘租了个办公室,接一些“不触犯法律但警察懒得管”的案子。莱恩说话尖刻,对哥谭腐败的系统嗤之以鼻:
“‘慈善家,’莱恩重复这个词,像是在咀嚼一块过期的口香糖,’哥谭的慈善家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数量多得惊人,而且大多只在晚上活动。他们捐款建医院,好让被他们的跑车撞伤的人有地方可去;他们资助警察,好让自己的毒品生意不受打扰;他们收养孤儿——哦,这个最有趣,他们收养孤儿就像收集邮票,只不过邮票不会半夜穿着鲜艳的制服在屋顶上跳来跳去。’”
简忍不住笑出声,这段绝对带点私人恩怨。这时,杰森终于从写作地狱中暂时回魂,瞥见她盯着手机屏幕嘿嘿笑。
“你看什么呢?笑得这么奇怪。”
“啊?没什么!”简迅速把手机扣在胸口,“在看……读者反馈。有很多人期待你的魔法少女夜翼呢。”
杰森怀疑地看着她:“真的?你刚才的表情不像是在看读者反馈,倒像是在看我的裸照。”
“你的裸照我已经画过了,还在阿卡姆大饭店公开发布了,记得吗?”简镇定地反击,成功看到杰森的耳朵再次变红。
杰森嘟嘟囔囔地继续他的写作,简偷偷抬起手机,继续看了下去。
她读得越来越投入,文字间那股原始的力量,那种混杂着厌恶与深爱的哥谭描摹,还有莱恩辛辣如柠檬汁涂抹在伤口上的独白,都让她清晰地看见一个更年轻、更愤怒、更理想主义也更容易受伤的杰森。
“‘又一个夜晚,又一个疯子被关进阿卡姆。明天他们会逃出来,后天蝙蝠侠会再把他们抓回去。循环往复,永无止境。就像西西弗斯推石头,只不过这个西西弗斯穿着一身可笑的黑漆皮紧身衣,还自以为是神。’”
简能透过文字,看到一个愤怒而困惑的少年。他崇拜蝙蝠侠,却又怨恨他;他想成为英雄,却又怀疑英雄主义本身是否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欺骗;他爱哥谭,却又痛恨它的无可救药。
尤其是书中那个被称为“暗夜骑士”的义警角色,莱恩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穿着戏服的活在幻想中的人,以为在屋顶上跳来跳去就能拯救世界,却连脚下巷子里的孩子为什么偷面包都懒得问。”
读到故事中段,一个女孩失踪了,接下委托的莱恩与追查同一个案子的暗夜骑士在雨夜屋顶对峙,莱恩吼道:“你关心的是‘犯罪’,是’体系’,是’更大的图景’!但我关心的是那个女孩今晚有没有地方睡觉,明天能不能吃到一顿不是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饭!”
简忍不住捂住嘴,视线模糊了。她看见一个少年,在深夜昏黄的灯光下,把自己对蝙蝠侠复杂的愤怒、失望、渴望被理解却又倔强拒绝的感情,一字一句敲进虚构的故事中。
悲剧的结局早有端倪……莱恩找到的女孩已经变成冰冷的尸体,他站在雨中仰望滴水兽上的剪影:
“这就是哥谭。一半的人在为下一顿饭发愁,另一半的人在为如何更有创意地浪费金钱而烦恼。而在这两者之间,是像杰克·莱恩这样的人——既不贫穷到绝望,也不富有到麻木。他们卡在中间,用拳头和固执,试图在这片水泥森林里开辟出一小块还算干净的角落。也许这很愚蠢,也许这毫无意义。但总得有人去做,不是吗?总得有人去当那个推石头的傻瓜。” ↑返回顶部↑
唐娜:【贴贴不够!我要更多姐妹贴贴!还要性转迪克和神奇女侠一起泡温泉!以及,我觉得迪克性转后至少应该有e杯,你写c杯太保守了。 】
魔女不会倒着念咒:【为什么夜翼要被绑在魔法旋转木马上,一边转一还边被反派用充气锤子打屁股?杰森你不会是写串了吧?这个反派是哈莉吗? 】
杰森痛苦地呻吟一声,把脸埋进手臂。
简笑得幸灾乐祸,终于有人明白她早年的痛苦了。她拍拍杰森的肩膀,放他去面对金主们,自己半躺在沙发上,想找个轻松的剧看,放松大脑。
这时,简手机震动了一下,新消息跳出来:
红罗宾:【[附件:迷失在巷尾的枪声_初稿.docx]】
红罗宾:【刚整理旧文件找到的,是大红以前写的侦探小说,大概是他20岁左右?他本来想偷偷出版,但被编辑打了回来。我觉得写得不错,你可以“鉴赏”一下。千万别告诉他是我给的,而且家里所有人都背着他读过这本书了,这个所有人是包括布鲁斯和阿福在内。 】
红罗宾:【[加密云盘链接] ,密码:flashback of redhood】
红罗宾:【可以把这个当作是我的咨询费。里面是我整理的我和芭芭拉所有有关杰森的照片、视频什么的,从他偷蝙蝠车轮胎开始到现在,什么都有~ 】
简的眼睛亮了。她偷偷瞥了眼还在与金主们奋战的杰森,回复了个收到的表情包,迫不及待的点开附件文档。
文档足有三百多页,标题是《迷失在巷尾的枪声》,作者署名jt 。开篇第一段就抓住了她:
“哥谭的夜晚闻起来像一块被雨水泡发霉的旧抹布,摩天大楼洒向地面的光在积水里破碎成五颜六色的油污。橱窗里欢笑的人偶和巷子深处蠕动着的、比老鼠更不堪的东西……莱恩不需要灯光也能看清这一切,他的眼睛早在许多年前就习惯了这种黑暗,或者说,黑暗早就成了他瞳孔的一部分。”
简屏住呼吸,继续往下读。
故事的主角是个叫“杰克·莱恩”的私家侦探,前gcpd警探,因为不肯同流合污而被踢出警局,现在在犯罪巷边缘租了个办公室,接一些“不触犯法律但警察懒得管”的案子。莱恩说话尖刻,对哥谭腐败的系统嗤之以鼻:
“‘慈善家,’莱恩重复这个词,像是在咀嚼一块过期的口香糖,’哥谭的慈善家就像下水道里的老鼠,数量多得惊人,而且大多只在晚上活动。他们捐款建医院,好让被他们的跑车撞伤的人有地方可去;他们资助警察,好让自己的毒品生意不受打扰;他们收养孤儿——哦,这个最有趣,他们收养孤儿就像收集邮票,只不过邮票不会半夜穿着鲜艳的制服在屋顶上跳来跳去。’”
简忍不住笑出声,这段绝对带点私人恩怨。这时,杰森终于从写作地狱中暂时回魂,瞥见她盯着手机屏幕嘿嘿笑。
“你看什么呢?笑得这么奇怪。”
“啊?没什么!”简迅速把手机扣在胸口,“在看……读者反馈。有很多人期待你的魔法少女夜翼呢。”
杰森怀疑地看着她:“真的?你刚才的表情不像是在看读者反馈,倒像是在看我的裸照。”
“你的裸照我已经画过了,还在阿卡姆大饭店公开发布了,记得吗?”简镇定地反击,成功看到杰森的耳朵再次变红。
杰森嘟嘟囔囔地继续他的写作,简偷偷抬起手机,继续看了下去。
她读得越来越投入,文字间那股原始的力量,那种混杂着厌恶与深爱的哥谭描摹,还有莱恩辛辣如柠檬汁涂抹在伤口上的独白,都让她清晰地看见一个更年轻、更愤怒、更理想主义也更容易受伤的杰森。
“‘又一个夜晚,又一个疯子被关进阿卡姆。明天他们会逃出来,后天蝙蝠侠会再把他们抓回去。循环往复,永无止境。就像西西弗斯推石头,只不过这个西西弗斯穿着一身可笑的黑漆皮紧身衣,还自以为是神。’”
简能透过文字,看到一个愤怒而困惑的少年。他崇拜蝙蝠侠,却又怨恨他;他想成为英雄,却又怀疑英雄主义本身是否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欺骗;他爱哥谭,却又痛恨它的无可救药。
尤其是书中那个被称为“暗夜骑士”的义警角色,莱恩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穿着戏服的活在幻想中的人,以为在屋顶上跳来跳去就能拯救世界,却连脚下巷子里的孩子为什么偷面包都懒得问。”
读到故事中段,一个女孩失踪了,接下委托的莱恩与追查同一个案子的暗夜骑士在雨夜屋顶对峙,莱恩吼道:“你关心的是‘犯罪’,是’体系’,是’更大的图景’!但我关心的是那个女孩今晚有没有地方睡觉,明天能不能吃到一顿不是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饭!”
简忍不住捂住嘴,视线模糊了。她看见一个少年,在深夜昏黄的灯光下,把自己对蝙蝠侠复杂的愤怒、失望、渴望被理解却又倔强拒绝的感情,一字一句敲进虚构的故事中。
悲剧的结局早有端倪……莱恩找到的女孩已经变成冰冷的尸体,他站在雨中仰望滴水兽上的剪影:
“这就是哥谭。一半的人在为下一顿饭发愁,另一半的人在为如何更有创意地浪费金钱而烦恼。而在这两者之间,是像杰克·莱恩这样的人——既不贫穷到绝望,也不富有到麻木。他们卡在中间,用拳头和固执,试图在这片水泥森林里开辟出一小块还算干净的角落。也许这很愚蠢,也许这毫无意义。但总得有人去做,不是吗?总得有人去当那个推石头的傻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