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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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暮隐瞒母亲离世,不想让大众打扰。
  偌大的教堂里,秦朝暮穿着黑色衬衫西装裤,旁边只站着蓝周一人。
  自从秦朝暮家道中落,那些亲朋好友便不再和他们来往了。
  直到秦朝暮一夜成名,那些亲情,友情,才重回身边。
  秦朝暮不怪他们,人呐,本来就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感情,是这世界上最可笑,最不堪一击的东西。
  她从最底层爬出来,自幼便被遗弃,好不容易得富人收养,奈何命运弄人,在俄罗斯学业未完成,便踏入娱乐圈。
  十多年浮浮沉沉,许多事如白驹过隙,那些留在脑海的回忆,终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秦朝暮默默聆听神父的祷告,她垂下凤眸,把捧花交给蓝周。
  葬礼结束,秦朝暮交给蓝周一摞书,小时候你说,梦想做警察,公安大学去年的分数线是620。我联系了市里的私立高中,你去上学吧。
  重新读书的事情,秦朝暮和蓝周提过很多次。出乎秦朝暮的意料,蓝周这次没有耍混,她接过书,问秦朝暮:如果我考上公安大学,姐姐会怎么奖励我?
  蓝蓝想要什么?
  姐姐,我喜欢你。
  蓝周突然开口,如果我考上公安大学,姐姐可以和我在一起吗?
  蓝周喜欢秦朝暮,打从有记忆开始,就喜欢秦朝暮了。
  当蓝周慢慢长大,秦朝暮落在蓝周身上的注意力越来越少时,蓝周愈发不安。
  她是被秦朝暮带大的,可越长大,蓝周便越觉得,秦朝暮离她渐行渐远了。
  说什么呢?死小鬼。你的人生自己负责,任何人,都不是你活着的筹码,知道么?
  秦朝暮捏捏蓝周的脸,严肃说:考上公安大学,这是要求,不是商量。
  姐姐,你和那个女明星,是真在一起了么?蓝周把书整齐码进行李箱,半跪在地上,抬头问。
  不是。秦朝暮恍神,我和她,没可能。
  蓝周跳起来,十七岁的少女比秦朝暮矮了半头,踮起脚尖才能勉强够到秦朝暮的脸,她想亲秦朝暮,却被秦朝暮一个反扣,用手压住脑袋。
  死小鬼,快收拾吧。
  姐姐之前都让我亲的。蓝周瘪嘴,不满嘟囔,姐姐是不是喜欢那个女明星?
  欠揍了是不是?
  秦朝暮把蓝周的洗漱用品分门别类收进真空袋里,敲敲她的脑袋,好好读书,像个人样。
  把宋词送到寄宿高中,秦朝暮驱车前往青山公墓。
  养母已下葬,和秦朝暮的养父埋在一起。
  日落后,世界消于无声。
  秦朝暮朝二老磕头,响声惊动树上的飞鸟,秦朝暮仰头,满目羡艳。
  什么时候,她才能如飞鸟般翱翔于高空,拥有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快乐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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