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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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讲科举二字,听着简单。
  但无论考生本人,还是负责组织科举的朝廷和官员。
  都为此付出巨大努力。
  或许其中关节有些问题。
  但确实是在朝圣贤书里面说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
  而每朝每代,都像中庸考题上所写,每个朝廷,都在对选贤任能的规则进行探索。
  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不停的打补丁。
  与此同时,所有人都希望选出一个贤能的,能够治理国家的君子。
  宋溪拿到第二场考试的题目。
  这次没有出什么幺蛾子。
  因试论一道,诏、诰、表、各一道,判词五条,这些考题都有定式。
  皇帝自己也知道第一场时耽误时间,让很多大臣不满。
  故而这次只摆摆手,当做看过了。
  宋溪之前看过袁黄的其他书,就是写《心鹄》的作者。
  他也写过关于判词的书。
  大意是说:“有辩论格、有诘难格、有问答格、有问结。”“略知律意,便可用事去填。”
  此时的律,指的是本朝律法。
  乡试可以说是选官的考试。
  所有学生都要通晓律法。
  不过以科举不重视后两场的惯例。
  多数考生对律法研究并不深。
  胡乱判决的也有。
  毕竟只要“略知律意”即可。
  在现代看来,这自然不妥当。
  都要当官的人,以后要坐堂拿印的,怎么可以不了解这些。
  可之前也说过,圣贤书是以道德来要求人,故而对律法颇为轻视。
  宋溪对此自然不认同,以道德为标准来要求自己,自然可以。
  但作为底线的律法,不能不看重。
  宋溪有段时间沉迷看藏书阁各类各地官员判律,从前朝到如今的都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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