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来时不纳粮 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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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时候就爱看人受难,看到有人哭,我就嘎嘎乐。
  等我长大了,就爱和地痞流氓们混在一起,直到我的父亲把我逐出了家族。
  管他呢,正好我就爱到处流浪,我从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就爱偷东西和骗人。
  告诉你别不服气,就没有我骗不到手偷不到手的东西!
  有一天,我想,偷别的太小气,去偷蓝血葡萄酒的配方吧。
  那可是大买卖,市价一瓶22金镑,要是能找到蓝血葡萄酒的配方,我就发了。
  于是我找来了几个同伙,我们千方百计,无比幸运地找到了路子。
  在杀死几名无辜者后,我通过一名巫师的帮助,冒名顶替一名瞎眼的中年修士,进了这座酿造蓝血葡萄酒的吉姆斯修道院。
  这修道院是一座孤儿修道院,外面的人进来了,就不准走。
  我当时想,不准走,真是小瞧我了,还从来没有能困住你阿父我的东西。
  当时太年轻了,现在想想,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我纵横各个城镇监狱十几年,就这一次算是栽了。
  我在这破地方待了十三年,你敢信?我可是风流浪子,在这里待了十三年。
  我本该走的,可我还是困在了这里。
  我才来的时候,一位圆滚滚的院长接待了我。
  他告诉我,这座孤儿修道院里的孤儿,并非真正的孤儿,他们都是从绿衣魔笛手那里被拯救的孩子。
  为了排除秘党的间谍,洗清秘党的感染,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去净化,一到时间就会送走他们。
  尽管不明白蓝血葡萄酒的酿造和这些小屁孩有什么关系,我还是老老实实潜伏下来。
  可能是我表现得太老实,我被安排成了这些小屁孩的保姆。
  他们真的很烦人,每天闹腾个不停,可我又不能打他们,因为在资料里,我是个温和的修士。
  没办法,我只好给他们讲故事,我把自己曾经行骗偷窃的经历讲给他们听。
  我管自己叫侠盗罗宾佐,将那些受害人描述成领主骑士。
  每次我一讲故事,他们就乖乖坐好,我就能安静一会儿。
  到了晚上,他们有些人怕黑,一到夜里就会哭,一个人哭,所有人跟着哭。
  我不得不把我的床搬到他们的屋舍内,后来,每到冬天,我的床上挤满了孩子。
  为了让他们不要吵闹,我和修道院院长提议,让他们给父母写信。
  每年,他们都有一次机会,给父母写信,不识字不要紧,我会代笔。
  不过这些信大部分时候,都被丢进了火炉。
  他们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我说,快了快了,到时候我驾着马车,走街串巷,翻山越岭,把你们一个一个地都送回家。
  他们从来都回不了家,这是在我进入这座修道院的第二年知道的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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