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3)
他咬下一口,先是脆嫩中带着软糯的口感出现,藕的清甜混着糯米的绵密在齿间散开,紧接着桂花蜜的香气漫上舌尖,甜而不腻。
咽下之后,唇齿间还留着藕的清爽和桂花的甜香,让人忍不住拿起第二块。
几人见他吃得香甜,也纷纷拿起筷子夹了桂花糯米藕夹。
顾行山咬了一口,当即赞道:“这藕是放在湿泥里埋藏过的吧,经过一个冬日的窖藏,吃起来带着淡淡的荷香。”
温清柳细细品过,放下筷子颔首:“寻常的藕夹要么过脆要么过烂,这道却拿捏得精妙,糯米填得紧实,桂香还能渗进藕孔里,实属难得。”
白成启吃得眉眼弯弯,连声道:“好吃好吃!甜而不齁,清清爽爽的,最是解腻,这掌厨的手艺当真不错!”
顾行山也跟着点头,拿起筷子又给身旁的顾行水夹了一块:“尝尝,比咱们往日里吃的那些,强出不止一星半点。”
顾行水正吃着酱牛卤呢,闻言点头:“大哥,你也尝尝这牛卤,好好吃啊。”
顾行水是跟着自己大哥来的,他喜欢吃东西,只要是好吃的都吃,不像那些老饕似的那么嘴叼,对于他来说只有好吃的和不好吃的。
四盘小菜被几人吃的一干二净,同时他们也对后续的菜肴起了期待。
“怎么还没开宴?”几道前菜把他们的胃口给吊了起来。
“快了吧?”
在他们的碎碎念下,第一道主菜正式上桌。侍从们鱼贯而入,一股霸道的香味传到了宴厅里。
“红焖羊肉煲。”
一个土陶色的砂锅被侍从们端上桌,随着盖子掀开,浓郁醇厚的肉香就迫不及待地涌了出来,混着桂皮、八角的香味,还有一丝冰糖熬出的微甜,瞬间弥漫开来。
众人循着香味望去,只见,砂锅里的羊肉炖得色泽红亮,块块肥瘦相间,刚从炭炉上下来,汤汁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细泡。
白成启最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来送进嘴里,轻轻一抿,酥烂的羊肉便脱了骨,肥瘦相间的肌理里渗满了酱汁的鲜醇,不膻不柴,软糯入味。
浓稠的汤汁裹着肉香滑进喉咙,暖融融的暖意从胃里漫开,回味还带着一丝辣意,让人忍不住舒爽的直叹。
老王头是最会吃的,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浸满了汤汁的萝卜,砂锅里的白萝卜块早被炖得呈现半透明的质感,吸饱了红焖羊肉的醇厚汤汁,泛着诱人的酱色光泽。
刚凑到嘴边,浓郁的肉香便混着萝卜本身清甜的香味就先钻了鼻息。入口轻轻一抿,软烂的萝卜便化开了,饱吸的汤汁在齿间迸开,鲜醇中带着一丝回甘,半点不腻。
一道红焖羊肉还没吃完,下一道清蒸大黄鱼就上了来,鲜灵的鱼肉瞬间就解了红焖羊肉的腻味。
酒糟鹌鹑也不甘示弱,带着独特的醪糟香味,正式登场。吃的几人应接不暇,直到喝完了火腿鲜笋汤,这才告一段落,有了空闲开始议论。
“这寻常的酒糟菜要么过甜要么过苦,这道酒糟鹌鹑那真是刚刚好,比那些只知道用鹌鹑做汤的不知道要高明多少。”
谢立鼎一听就不高兴了,谁不知道城西的王师傅招牌就是莲藕鹌鹑汤,而他最先推荐的就是王师傅。
“鹌鹑做汤那也是极好的,上佳的滋补品,怎的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下等的东西。”
那人听了不服,这道酒糟鹌鹑在他这里就是要比那没滋没味的莲藕鹌鹑汤要强上不少,于是就想和他争论个高低。
眼看着两人就要就着这鹌鹑的做法吵了起来,其他人连忙劝说:“下道菜就要上了,吃完再吵,吃完再吵。”
闻言,两人立马鸣兵收旗,拿起筷子对着不远处侍从即将端上的玲珑牡丹脍开始摩拳擦掌。
同桌几人看的一阵无语,早知道让他们两个吵了,这样他们也能多吃几筷子的鱼脍。
“八宝葫芦鸭~” ↑返回顶部↑
咽下之后,唇齿间还留着藕的清爽和桂花的甜香,让人忍不住拿起第二块。
几人见他吃得香甜,也纷纷拿起筷子夹了桂花糯米藕夹。
顾行山咬了一口,当即赞道:“这藕是放在湿泥里埋藏过的吧,经过一个冬日的窖藏,吃起来带着淡淡的荷香。”
温清柳细细品过,放下筷子颔首:“寻常的藕夹要么过脆要么过烂,这道却拿捏得精妙,糯米填得紧实,桂香还能渗进藕孔里,实属难得。”
白成启吃得眉眼弯弯,连声道:“好吃好吃!甜而不齁,清清爽爽的,最是解腻,这掌厨的手艺当真不错!”
顾行山也跟着点头,拿起筷子又给身旁的顾行水夹了一块:“尝尝,比咱们往日里吃的那些,强出不止一星半点。”
顾行水正吃着酱牛卤呢,闻言点头:“大哥,你也尝尝这牛卤,好好吃啊。”
顾行水是跟着自己大哥来的,他喜欢吃东西,只要是好吃的都吃,不像那些老饕似的那么嘴叼,对于他来说只有好吃的和不好吃的。
四盘小菜被几人吃的一干二净,同时他们也对后续的菜肴起了期待。
“怎么还没开宴?”几道前菜把他们的胃口给吊了起来。
“快了吧?”
在他们的碎碎念下,第一道主菜正式上桌。侍从们鱼贯而入,一股霸道的香味传到了宴厅里。
“红焖羊肉煲。”
一个土陶色的砂锅被侍从们端上桌,随着盖子掀开,浓郁醇厚的肉香就迫不及待地涌了出来,混着桂皮、八角的香味,还有一丝冰糖熬出的微甜,瞬间弥漫开来。
众人循着香味望去,只见,砂锅里的羊肉炖得色泽红亮,块块肥瘦相间,刚从炭炉上下来,汤汁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细泡。
白成启最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来送进嘴里,轻轻一抿,酥烂的羊肉便脱了骨,肥瘦相间的肌理里渗满了酱汁的鲜醇,不膻不柴,软糯入味。
浓稠的汤汁裹着肉香滑进喉咙,暖融融的暖意从胃里漫开,回味还带着一丝辣意,让人忍不住舒爽的直叹。
老王头是最会吃的,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浸满了汤汁的萝卜,砂锅里的白萝卜块早被炖得呈现半透明的质感,吸饱了红焖羊肉的醇厚汤汁,泛着诱人的酱色光泽。
刚凑到嘴边,浓郁的肉香便混着萝卜本身清甜的香味就先钻了鼻息。入口轻轻一抿,软烂的萝卜便化开了,饱吸的汤汁在齿间迸开,鲜醇中带着一丝回甘,半点不腻。
一道红焖羊肉还没吃完,下一道清蒸大黄鱼就上了来,鲜灵的鱼肉瞬间就解了红焖羊肉的腻味。
酒糟鹌鹑也不甘示弱,带着独特的醪糟香味,正式登场。吃的几人应接不暇,直到喝完了火腿鲜笋汤,这才告一段落,有了空闲开始议论。
“这寻常的酒糟菜要么过甜要么过苦,这道酒糟鹌鹑那真是刚刚好,比那些只知道用鹌鹑做汤的不知道要高明多少。”
谢立鼎一听就不高兴了,谁不知道城西的王师傅招牌就是莲藕鹌鹑汤,而他最先推荐的就是王师傅。
“鹌鹑做汤那也是极好的,上佳的滋补品,怎的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下等的东西。”
那人听了不服,这道酒糟鹌鹑在他这里就是要比那没滋没味的莲藕鹌鹑汤要强上不少,于是就想和他争论个高低。
眼看着两人就要就着这鹌鹑的做法吵了起来,其他人连忙劝说:“下道菜就要上了,吃完再吵,吃完再吵。”
闻言,两人立马鸣兵收旗,拿起筷子对着不远处侍从即将端上的玲珑牡丹脍开始摩拳擦掌。
同桌几人看的一阵无语,早知道让他们两个吵了,这样他们也能多吃几筷子的鱼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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